菠萝味海水

江口夏実中毒中。



一般来说喜欢嗑官粮,官方哪对发糖多嗑哪对。


是同人范畴的Queer,拒绝站队,拒绝分类,拒绝同人身份政治,谢谢合作。

Summer


@江左千山 的点文。抱歉只是一篇流水账而且也没甜到哪儿去,说好的丁诺也看不粗来_(:З」∠)_希望没有影响进食心情QAQ
时间背景设定在十六世纪中期,即卡尔马联盟已解体20年左右,但是丹、瑞两国矛盾还未上升到最严重的阶段(17世纪?)的时期
擅自设定成“意识体基本上等同于人类,类似于只是恰好被选中承担与本国相同的寿命”这种反本家的样子。情节也基本颠覆原作……
典聚聚第一视角
不会写国设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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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回想起来,十六世纪的夏天同如今也没什么不同。那时候我大概十六七岁——起码表面看起来是这样。这个年纪的人大概只会被当成少年,顶多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对我以及我的工作来说算得上是麻烦——您尽可以想象一下,一群中年政客中间混进去一个看上去乳臭未干的金发混小子,那该是一幅多么滑稽的场面。所有人似乎都有意无意地把你当成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儿,但是迫于身份又不得不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在台面上喊你一句“瑞/典先生”,你还得正儿八经地应下来。就在上周同一位大臣谈话时,(意料之内地)冷场之后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先生,我的小儿子跟您年岁相仿,说不定你们同龄人之间更有得可聊。”就好像我真的不是资历比他的祖父还老似的。不过我并不讨厌这样,最起码我还可以拿“年龄”当挡箭牌名正言顺地偷个懒,尽情地躺在山坡向阳一面的草地上无所事事地晒太阳。事实上我当时就是这么做的。

我方才已经说过了,那时候跟现在没什么区别。天一样的蓝,山坡下面正对着一个港口,盈盈的海水一直接到天边。喔,港口自然更加简陋,人也比现在要少得多,而且都穿着现在看来样式可笑的麻布衣服。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我是来等人的。我们已经二十年没见过面了。二十年说长也不长,但足以让一些老友的面孔逐渐模糊。不过看来他们今年又要爽约了——从我躺在这里盯着港口的船只开始,太阳已经从正东移到了偏南的位置。我无奈地闭上眼睛。

“……先生?先生?……Ruotsi!”迷迷糊糊间腮边突然一阵痒,我睁开眼,芬逆着光从上方看着我,正手里拿着一根狗尾草笑个不停。我伸个懒腰坐起身,顺便把他拉到我身边坐下。他比我矮一些,许久没剪短过的头发蹭到我的脸。“又来等丹先生他们?”他似乎没打算听我的回答,自顾自地说着随手又拔了一根狗尾草叼在嘴里,草穗随着牙齿的微微开合上下摆动。“你知道,皇宫里那群家伙多么难缠,我真是费尽了口舌才让他们相信你只是去森林里打只兔子。”“谢谢。”我俯下头,用鼻尖蹭了蹭他的脸,一只手小心地搭上他的肩膀。“先生!一句谢谢可换不来这么丰厚的回报啊!”他咯咯笑着挣开了魔爪,顺便偏过头避开得寸进尺的唇吻。初夏的风吹起来还是凉,混着太阳光落在皮肤上的温暖,双重的触觉甚是奇妙。

最后是芬在调笑间发现了那艘从南边径直开来的商船。我们都清楚,如果他们前来赴约的话,只能是在那艘船上。尽管知道希望渺茫,芬还是拉着我一路奔下山丘。船进了港靠了岸,船员闹哄哄地往下搬货。没有别的什么人下船。我们失望地对视了一眼,打算离开。

就在那时候我听见一声熟悉的“斯维利叶”。我和芬惊异地回头,一下就认出了那三个向我们奔来的人影。

二十年还是太短了啊。

丁马克和诺还是老样子。丁马克打趣了我们些什么,然后解释说他们之前没赴约是因为实在逃不开,叽叽喳喳的换来诺无情的一胳膊肘。就连艾斯也跟二十年前没什么区别,仍然是四五岁孩子的模样,只是对我们更为生疏了。芬向他伸出双手,他反倒退后几步,紧拽着自己哥哥的衣袖,一双盯着我们的大眼睛充满警惕,不过他眼底那片泛紫的阴影和倔强的神情倒是跟小时候的芬一模一样。我也想抱抱这个许久未见的弟弟,可惜似乎只起了反作用,那双大眼睛躲闪着,好像下一秒就会滴下水来。

艾斯最终还是在我们两个之间选择了芬的怀抱,尽管紧张兮兮地团成一团一句话都不说。

老友们来之不易的相聚最好有一场盛大的宴会来接风洗尘,然而事实上我们并没有什么像样的地方可以庆祝。一来时间紧迫,二来,囿于心知肚明的立场问题,我可不能带我名义上的敌人去任何一个喧嚷的酒馆——尽管可能性很小,但谁也不能确保不会有一个几十年前见过丁马克他们的老人站出来指证。

所以我带他们避开人群,去了一片茂密而偏僻的树林。去打兔子。我告诉他们。丁马克显然对这个说法很不满意,他气呼呼地俯下身掬了一捧溪水,整张脸埋进去。“斯维——我们冒着叛国罪大老远跑来见你们一面,结果你就这么招待我们?连一杯解渴的啤酒都没有吗?”我私自来见他们可也是犯了叛国罪呢。彼此彼此。

除去丁马克总想找点茬的无聊行为,这次团聚还是令人愉悦的。在水边的石头上席地而坐,诺倚在丁马克身上翘着腿,艾斯被芬双手抱着揽在膝上,渐渐跟他亲热起来。久远的记忆里,我们还是一群小鬼的时候总是这样,肚皮填饱了就随处一躺。直到打猎的手如今拿起鹅毛笔和长剑,谁的身上都溅上过对方阵营人民的血。这个时候再回想起当年,说不清是感慨庆幸还是嫉妒。也许人怀旧的时候就容易话多而且煽情——正如我现在叙述这次聚会的过程一样——因为我当时就这么把它说了出口,以一种极为落寞的语气。当然,我瞧见他们一脸震惊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后悔了。

“哎呀……那个时候啊,我记得那个时候部落里的人都把我们当成谁家的孤儿,偶尔还会有人好心给我们一顿饭吃。”丁马克接上了我的话茬。

“直到他们发现小孩不可能几十年都是小孩的时候。我们差点被当成妖怪杀掉——别一脸迷茫地看着我,芬。那时候你不知道还在哪个山洞里嗷嗷待哺呢。”诺威用脚尖碰了碰芬的裤子。芬腾出一只手拍了拍土,笑道,“好吧,那是你们维京人的玩法,我不参与。”

丁马克冲芬笑了笑,像是在道歉,一只手捋着诺看上去柔软的头发。“不过那时候还真是轻松啊……真是年纪越大越不得安宁。(“以后的不安宁还多着呢。有能耐你现在就去死。”诺闷闷地说。)最近麻烦的事越来越多……”丁马克顿了一顿,“斯维,你过得还好吧?”

我直视着丁马克带着笑的眼睛,他的眼底居然有几丝细纹,就连半躺在他身上的诺也是一副惫态。不应该是这样,我们应该都还是年轻的。我恍惚觉得二十年前,分崩离析的那一天丁马克也是这种笑容。是他说一定要每年的这一天在从前熟悉的这个港口见一面,语气轻松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尽管失约了十几年,但是我发现自己依然相信他们每年都在找机会穿越这片海。

“还好。”我最后只说了两个字。

其实那天的“聚会”也没什么好说的了。聊一聊二十年来无关痛痒的有趣经历而且轻巧地避开不该提及的话题,艾斯偶尔的一两句哭闹……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还真的像几百年前那样一起打了次猎,战利品足够我们五个人吃个饱。那大概是我们为数不多的几次就着水而不是酒度过的宴会。太阳越来越红的时候,我们就该道别了——总不能冒险让他们留宿在敌国领土。我和芬看着丁马克和诺抱着艾斯悄悄溜上了一艘即将开往南方的货船,无声地冲船身挥了挥手。

“先生,回去吧。放风时间结束了。”芬转过身,拉住我的手。

诸君,如果您乐意知道的话,那日我所能回忆起的最后的东西,便是帆船起锚的声音,以及我的爱人夕阳下的笑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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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还是当个段子手比较好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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